索引号: 01251010-026/2024-1569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4-12-25
发布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 有效性:

龙游县办理2025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 18:29 浏览次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遏制非法经营活动,满足群众购买需求,全县统一规范设置零售点,现就龙游县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许可要求

(一)2025年龙游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采用零售点许可模式。零售点为临时销售,许可期限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1月29日,2月12日当天,共计5天,过期作废。

(二)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即在经营场所内依法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

(三)1家申请单位必须有主要负责人1人和安全负责人1人同时按要求参加培训,且均考核合格方有资格参加摇号取证,摇号中获得取证资格。

(四)获得取证资格的单位需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后续程序。

二、报名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现场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中“注册地址”栏须注明选择的点位标号,每家仅限1个点位),见附件1。

(二)《风险提醒单》(现场领取)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2份,见附件4。

(三)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一)报名登记

1、2024年12月26日—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对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完成报名登记的单位,不再受理其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

2、报名地点:全民安全体验馆(世贸城2号楼4楼)。

(二)培训考试

1. 已取得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需现场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未取得考核合格证的,需参加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培训考试时间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的单位,视作放弃申请。若发现申请单位存在提交虚假资质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

(三)审查发证

根据龙游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公告(具体内容见之后发布的公告),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与摇号。

经摇号获得零售点经营资格的单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补充相关申请材料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龙游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方式:1、政策咨询:龙游县行政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龙游县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中心一楼)或龙游县应急管理局(龙游县新一路37号危化科)咨询,联系方式:0570-7211617,0570-7211821.  2、具体点位咨询:横山镇应急管理消防站,0570-7075365  大街乡应急管理消防站0570-7077500社阳乡应急管理消防站0570-7067164

附件: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 2025年龙游县烟花爆竹零售点示意图

3. 零售点布点规划汇总表

4. 风险提醒单


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