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完善我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县,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体校建设
(一)完善龙游县少体校办学模式,加快建成一所“四有两集中”(有独立机构代码、有场馆设施、有人员编制、实行独立财务核算,集中训练、集中生活、分散学习)县级新型现代化少体校,实现龙游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制定面向全县的选材招生政策,每个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练员。完善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一条龙”升学体系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招生政策。少体校运动员实行优胜劣汰制。(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调整少体校项目、训练布局。推进以县少体校为总布局、龙游二高为总校(总训练基地)、城区中小学为分校、全县有条件的学校为训练点建设。将少体校重点运动员集中到龙游二高、华岗初中集中训练、生活,分散到附近学校学习,实行“两集中一分散”的管理方式。(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
(三)建设少体校重点项目训练基地。以龙游二高现有场地为基础,建设龙游县少体校训练基地,保障田径、举重、拳击等项目的训练需求;以龙游县水上运动赛训中心为核心,保障皮划艇等水上项目训练需求;盘活国资资产和现有可利用场馆,建设龙游县少体校体操训练基地,保障体操、蹦床(技巧)等项目的训练需求。(县文广旅体局、县住建局、县国资办、县财政局)
(四)引进一批省内外高水平教练员,提升教练员队伍整体水平。通过安置、调动、兼职、周期聘用、短期借调、技术支持、项目合作等形式,引进高层次教练员队伍,落实教练员训练保障。(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
(五)强化少体校运行保障。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科学编制少体校运行经费,严格执行伙食补贴标准。县少体校的各项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鼓励少体校与优质中小学共建、联办,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供教育资源和基础保障。(县文广旅体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二、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
(六)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体育教师每周基本教学工作量保证12—15课时,组织课余训练和节假日开展训练工作纳入课时工作量计算和绩效工资计奖范围,将业余训练成绩列入体育教师职称评定的业绩计分项。学校建立1支运动队、每年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学校要发展一项或多项特色项目,积极申报体育特色学校。支持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引进体育培训机构等增强教练员队伍,开展体育业余训练和指导。(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
(七)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参照衢州市《关于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执行。(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广旅体局)
三、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
(八)加大省市级及以上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力度。到2026年,力争创成省级及以上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力争创成省级高水平体育训练基地1个;力争创成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个(含)以上。创成市级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市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个(含)以上,创成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5个。对创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基地的学校,按《龙游县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予以补助,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由财政予以保障。(县文广旅体局、县财政局)
(九)加强县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实施县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计划,全县建成县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个、县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5个;全县建成县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6个。命名的4年周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按《龙游县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予以补助。建成县级及以上基地的学校可按规定优先纳入县少体校体育后备人才定点就读范围。(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四、加大竞技体育人才引育力度
(十)加强优秀教练员引进和外聘。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推动衢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衢委发〔2020〕7号)及《关于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衢委办发〔2023〕26号)精神,建立《龙游县竞技体育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对新引进全职在龙游、未满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目录》的,A、B 类给予住房保障,其他按照C 类 140 平方米、D 类120 平方米、E类100 平方米、F 类 80 平方米、G类60 平方米、H类15-30平方米给予“人才金房券”购房补助。教练员的引进和外聘,由各训练单位向县文广旅体局提出需求,经体育部门组建专家组综合评定,并报县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实行聘任制,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引进和外聘教练员所需经费视当年财政预算情况进行保障,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对实际带训2年(含)以上的教练员且在一届浙江省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上获得2块金牌(不少于1枚比赛金牌)的,结合本人意愿和岗位需求、编制余缺,由文广旅体、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综合评定后,按规定和程序予以招录,具体招录条件另行规定。(县文广旅体局、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十一)加强优秀运动员引进和交流及运动员输送。引进和交流程序及条款参照衢州市《关于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执行。引进、交流优秀运动员所需经费视当年财政预算情况进行保障,按协议支付。退回运动员学籍由县教育、文广旅体部门协商后按政策予以安排就学。(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十二)积极安置退役运动员。参照市本级安置条款执行,加计金牌按《龙游县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同级奖励退役运动员本人。(县文广旅体局、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
附件: 龙游县竞技体育人才分类目录
附件
龙游县竞技体育人才分类目录
一、A 类
劳伦斯世界体育奖获得者;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B 类
奥运会金牌教练员、运动员;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C 类
奥运会奖牌和奥运项目世锦赛、世界杯金牌(集体项目前三名)教练员、运动员;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D 类
奥运项目世锦赛和世界杯奖牌(集体项目四至六名)教练员、运动员;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E 类
奥运项目亚运会和全运会金牌(集体项目前三名)教练员、运动员;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六、F 类
奥运项目亚运会和全运会奖牌(集体项目四至六名)教练员、运动员;国际健将级运动员;国家级体育教练员;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七、G 类
具有国家队执教经历的教练员(指在国家队担任主教练一年(含)以上或助教(含)三年以上);奥运项目亚锦赛、青奥会、世青赛、亚青赛金牌教练员、运动员;培养过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金牌运动员的启蒙教练员(为主带训三年(含)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三年内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金);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八、H 类
国家健将级运动员;国际级裁判员;具有省队执教经历的教练员(指在省队担任主教练两年(含)以上或助教(含)五年以上);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6年,衢州市人民政府将承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十八运),这是我省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由省政府主办,每四年举办一届。根据2023年2月份龙游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省十八运筹办责任书和《关于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衢委办发〔2023〕26号),制定我县的发展意见,参照衢州其他县市区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关于龙游县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浙江省竞技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实施方案
关于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衢委办发〔2023〕26号)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贯彻落实衢州市筹办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工作的具体举措,加速推进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提高竞技体育综合水平,为完成十八运筹办工作提供保障。
四、主要内容
(一)正文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加快体校建设。主要内容是完善龙游少体校办学模式,调整少体校项目、训练布局,建设少体校重点项目训练基地,引进一批省内外高水平教练员,打造顶尖的教练员队伍,提升教练员队伍整体水平,强化少体校运行保障。
第二部分是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主要内容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
第三部分是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主要内容是加大省市级及以上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县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
第四部分是加大竞技体育人才引育力度。主要内容是加强优秀教练员引进和外聘,加强优秀运动员引进和交流,加强优秀运动员输送,积极安置退役运动员。
(二)附件为龙游县竞技体育人才分类目录。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科室:体育科
联系方式:0570-7026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