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发布时间:2024-12-10 14:24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机构简称: 调查队
机构职能:

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国家和地方农村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实施农业生产、农业总产值和农业增加值核算相关的统计调查;开展乡村基本情况、生态资源状况、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统计调查;负责采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统计信息。 

三、组织指导农村基层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加强农业统计报表和数据质量管理,承担有关农村经济的普查和专题调查任务。

四、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农村经济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为当地党政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经济信息,发挥统计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五、在上级统计局、调查队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区域内城乡住户调查工作。 

六、贯彻统一调查方案,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反映城乡居民生活的变化情况及存在问题,为各级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七、建立健全农业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档案制度化等基础工作。 

八、加强统计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统计人员理论业务水平,增强农村统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监督。 

十、完成局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构地址: 莲湖路69号
联系方式: 0570-7021617
机构负责人: 黄国贞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