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38/2024-1556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市监党〔2024〕80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04 |
发布单位: | 县市监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38/2024-15569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市监党〔2024〕80号
- 发文日期:
2024-11-04
- 发布单位:
县市监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市监党〔2024〕80号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质量、品牌与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或个人:
根据《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龙游县委发〔2021〕32号)和《龙游县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操作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局党委研究,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龙游县知识产权、质量、品牌与标准化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知识产权评定类项目: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二)受理范围
1.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注册地在龙游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市、县级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2.知识产权贯标:注册地在龙游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首次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县级及以上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地址为龙游县范围的第一专利权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2023年度获得国内(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外授权且未转让的发明专利。
(三)申请材料
1.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龙游县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4);
(2)证明文件(盖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知识产权贯标
(1)龙游县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4);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证书或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3)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明文件(盖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1)龙游县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专利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2);
(3)承诺书(附件3);
(4)龙游县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4);
(5)发明专利证书;
(6)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2024年11月4日—11月11日,相关单位及个人按各申报项目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收款收据(抬头: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至龙游县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龙游县鹏程路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原公积金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 黄晓晨(18367016822,536822)
雷晔芸(13515709441,589441)
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 李慧芳(13575679348,679348)
二、质量、品牌与标准化类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1.政府质量奖;
2.“品字标”认证;
3.标准化。
(二)受理范围
1.2023年县政府质量奖获得企业。
2.2023年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企业;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农产”、“品字标浙江服务”、“品字标浙江建造”、“品字标浙江生态”等品牌认证的企业。
3.2023年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含“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的标准制修订单位。
(三)申请材料
1.质量奖、“品字标”认证
(1)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标准化
(1)龙游县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申请表(附件5);
(2)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四)其他事项
2024年11月4日—11月11日,各项目申请人按申报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4)、收款收据至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西路315号32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质标科 洪 炜(13515706801,666801)
留 琛(15068928286, 728286)
附件:1.龙游县专利奖励申请表
2.专利奖励项目汇总表
3.承诺书
4.龙游县资金拨付申请表
5.龙游县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申请表
附件龙市监〔2024〕80号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质量、品牌与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