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机构全称: | 龙游县公安局 |
机构简称: | 龙游县公安局 |
机构职能: |
龙游县公安局是龙游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共安全的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政工室、情报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反恐怖大队、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服务科、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行动侦察大队、科技通信科、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审计室、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警务保障室、刑事科学技术室24个内设机构及9个派出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另有事业单位1家为警犬训练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指挥、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承担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国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件、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技术侦察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协调和查处重特大治安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挥公安巡特警队伍开展处突防暴工作并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和街面巡逻防控工作。 (五)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承担外国人签证证件、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难民管理、非法移民遣返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执法与合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事故。 (七)组织、指导、实施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负责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八)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依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防范涉毒风险隐患、治理突出毒品问题等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来龙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四)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管理。领导全县公安督察工作,负责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指导铁路派出所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龙游县龙翔路465号 |
联系方式: | 0570-7016000 |
机构负责人: | 裴群富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