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4-1561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政征预公告〔2024〕65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25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4-15615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征预公告〔2024〕65号
- 发文日期:
2024-11-26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政征预公告〔2024〕65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龙政征预公告〔2024〕65号 (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龙游县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11月11日发布了龙游县湖镇镇新建路(沙湖路-江滨路)改造提升项目的土地征收预公告(龙政征预公告〔2024〕65号),经土地现状调查后权属有变,新增湖镇镇后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四至范围不变。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湖镇镇新建村、上溪头村、后陈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150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龙游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湖镇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办理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行为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范围示意图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0570-7032375 )
附件
用地红线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