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4- 11- 22 11: 15 浏览次数:

郑一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模环乡蛇塘坞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地号):28-11-5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一明

2024 年 11月22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