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10-29 15:43 浏览次数:

编号:衢龙人力资源服务许〔2024〕24号

浙江龙和水产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你向我机关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申请事项,经审查,经沟通,为错误办件(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6 个月内依法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或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