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10-2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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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衢龙人力资源服务许〔2024〕24号
浙江龙和水产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你向我机关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申请事项,经审查,经沟通,为错误办件(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6 个月内依法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或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