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就业政策分享(一)--创业篇

发布时间: 2024- 10- 15 15: 10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1.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同)创业者

补贴条件:202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工商登记注册5年以内。

补贴标准:一次性10000元

2.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重点人群创业者

补贴条件:工商登记注册5年以内,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补贴标准: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

3.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重点人群

创业者补贴条件:租赁经营场地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工商登记注册5年以内。

补贴标准:年租金的30%,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重点人群创业者

补贴条件: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工商登记注册5年以内。

补贴标准:带动3人每年补贴2000元;带动超过3人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补贴对象: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创业者

补贴条件: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正常经营已申请最高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工商登记注册5年以内,按期还款的。

补贴标准:重点人群给予全额贴息,其他城乡劳动者在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合同签订当日LPR的基础上上浮200BP,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6.三行业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

补贴条件:初次创办养老企业(机构)、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的,工商登记注册5年以内。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机构)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补贴。

申请人可在“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政策对应事项”,选择“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资料、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0570-7024714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