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10-14 15:54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简称: 龙游县人力社保局
机构职能:

机构简介:下设办公室、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与奖励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与仲裁科、劳动监察科、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等科室(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职能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以及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执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7.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机构地址: 龙游县文化西路171号
联系方式: 0570-7022612
机构负责人: 许慧斌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