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08 15:51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
机构简称: 县资规局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名称: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人姓名:陈怀俊

机构简介:下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地质矿产管理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等科室,下设龙游县乡镇自然资源规划所、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自然资源数据中心、龙游县全域城乡测绘有限公司、龙游龙丘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心、自然资源事务管理中心、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等下属单位。

公开电话:

0570-7022604

监督电话:

0570-7024404

单位地址:

龙游县幸福路148

邮政编码:

324400

电子邮件:

zjlygt@163.com

网站地址:

工作职责: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参与查处城镇规划区城乡规划违规违法行为。协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健全。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储备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型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性矿产资源审批。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四)负责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和人才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2.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坚持整体政府理念,优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职称,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附    件:


 




机构地址: 龙游县幸福路148号
联系方式: 0570-7022604
机构负责人: 陈怀俊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