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 01- 02 16: 45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共体、幼共体: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师生自护自救能力,创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根据衢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行业火灾防范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决定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规范管理

各校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深化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消防安全管理无漏洞、无死角。要把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杜绝出现因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引发学校消防安全事故。

二、开展自查自纠,重视问题整改

各校要围绕“一严禁、一重点、一确保”开展好全面自查,即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做好消防器材,尤其是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疏散指示及安全出口标志的检修购置;确保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完好有效。要针对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燃气仓库、车库、礼堂会场、消防控制室、电动车充电区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缺岗缺位,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电水壶、热得快、吹风机等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失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环境创设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员,形成隐患问题闭环管理。

三、强化消防教育,提升消防素质

各校要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重点要提醒教职员工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离校前要关闭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排插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含走廊、门厅、楼梯间)等部位停放和充电。要加强明火作业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杂草枯叶与生活垃圾等物品。要通过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对火灾危险性、火灾报警、日常防火常识、火灾应急逃生自救以及公共安全应急知识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警示师生员工始终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教育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2023年12月6日—13日

(二)检查内容:重点围绕消防管理、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与出口、用火用电、明火作业、装饰材料、安全教育与培训、燃气安全等内容开展排查与整改。详见《龙游县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三)检查形式:各校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隐患排查表逐项开展自查与整改,检查结果填入《龙游县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于12月14日下班前以纸质稿形式报局安监科。教育局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回头看”随机督查。


龙游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