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37/2023-1472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8-15
发布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龙告字〔2023〕38号)

发布时间: 2023- 08- 15 17: 05 浏览次数: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告字〔2023〕38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容积率

建 筑

密  度

绿地率

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M260地块(位于龙游经济开发区,东至元集食品,南至嘉伟智能,西至龙岗路,北至规划用地)

9159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植物油加工)

≥1.2

35%-55%

≤20%

50年

274.77

55

备注

1.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详见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2.其他要求见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定价出让意见》。

其他相关要求:

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M260地块:

(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

(二)土地产出≥210万元/亩。

(三)亩均税收≥27万元/亩。

(四)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煤。

(五)环境标准:单位排放量增加值≥1991.21万元/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前期需通过龙游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审查,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地块开发建设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龙游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价,拍卖起始价即为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本次拍卖出让相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4日16:00,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6:00;

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M260地块拍卖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龙游县龙洲街道幸福路148号原国土局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570-7213081)。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0571-8887769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M260地块带地上建(构)筑物等资产出让。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M260地块地上建(构)筑物等资产价值款21000元需在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0.3‰计算滞纳金。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5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