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38/2020-1368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9-07
发布单位: 县市监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3- 07- 17 12: 10 浏览次数:

 

一、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管理。 

4.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 

5.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9.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0.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11.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2.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1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决算。

二、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012.2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9.73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用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48.0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26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6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0万元),占收入合计95.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82.37万元,占收入合计4.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2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7.72万元,占80.58%;项目支出1,324.87万元,占19.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54.2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5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用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2019年度人员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2.31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用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2019年度人员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9.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52.55万元,占92.4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68万元,占5.32%;卫生健康(类)支出144.59万元,占2.2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19.46万元,支出决算为6,43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人员增加、考核奖、公积金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079.9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9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调剂到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7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6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调剂到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50.1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4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调剂到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86.3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29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调剂到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74.1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9.6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3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1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7.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0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用,劳务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3%。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四个项目在年底改造完成后需验收并提交审价报告,该农贸市场改造项目资金2019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00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主要原因是部分结转至2020年度支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结转至2020年度支付。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6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34.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入2辆特种设备用车,县并入车辆1辆,支付2018年度购车尾款。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因为2019年、2018年均未有因公出国公务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占87.85%,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7.7万元,下降22.6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购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占12.15%,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43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预算的16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入2辆特种设备用车,县并入车辆1辆,支付2018年度购车尾款。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巡查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的55.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市(县)来龙进行政策调研、办案、业务联系等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累计1,31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市(县)来龙进行政策调研、办案、业务联系等接待支出。接待1,310人次,30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组织对2019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2019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也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本单位2019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也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平安药品安全创建及农贸市场能够改造提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平安药品安全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用于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化妆品“百千万”;二是: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1条示范街,10家示范单位)、建设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5家;三是:提升“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提升专业监管能力,提高药品科普知识传播力和受众面。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药械化监管水平不够,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不够。二是定期监管能力不够到位,未建立长期绩效目标跟踪机制,在定期入场入户指导,定期督导创建进度上未能及时掌握阶段性建设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化妆品“百千万”消费提升、送药上山进岛、网订店送等项目建设与宣传,确保项目落实到位。二是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保障药械化监管水平。三是建立绩效目标跟踪机制,及时掌握阶段性建设情况,指导建立规范标准 。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05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完成詹家农贸市场进行农贸市场项目改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农贸市场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常会出现改造资金或项目增减的现象。市场提升改造或建设项目,市场监管部门缺乏实施的主动权,因建设资金均为市场举办方出资,政府只是依据市场举办方投入建设资金的额度给予一定的补助,市场改造资金额度和项目增减,市场监管部门难以控制。 二是:老旧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很难把控准确。农贸市场改造涉及的体量大,在农贸市场改造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无法现场全程监管市场的每一个改造部位的真实情况。三是: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的投入很难把准。对此,项目主管单位有压力。

龙游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药品检验检测经费

项目类别

专项公用类

主管部门

药械科

实施单位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地址

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315号

邮编

324400

项目负责人

程思

电话

0570-7111651

项目资金合计(万元)

20

其中:财政资金(万元)

20

财政资金实际支出(万元)

20

支出进度

100.00%

年度总

体目标

年初设定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评价抽检50批次,监督抽检100批次

评价抽检50批次,监督抽检100批次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完成值

指标得分

产出指标

评价性抽验

50批次

30%

50批次

30

监督抽验

100批次

30%

100批次

30
















效益指标

评价性抽验

合格率≥99%

20%

100%

20

监督抽验

不合格率≥2%

20%

12%

20

















合计

100%


100

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

已完成绩效目标

好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             。

 

项目单位(盖章):

注:1.项目自评满分为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相应指标权重确定绩效指标得分,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自评总分高于95分(含)的自评结论为“好”,95-85分(含)为“较好”,85-60分(含)为“一般”,低于60分为“差”。

2.填写产出指标时,根据项目性质,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实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3.填写效益指标时,根据项目性质,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4.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计分。

5.对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需在“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栏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龙游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19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类别

专项公用类

主管部门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龙游安积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地址

龙游县詹家镇詹家村詹家农贸市场

邮编

324400

项目负责人

戴燕红

电话

0570-7111651

项目资金合计(万元)

200

其中:财政资金(万元)

200

财政资金实际支出(万元)

200

支出进度

100.00%

年度总

体目标

年初设定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农贸市场完成改建

已完成改建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完成值

指标得分

产出指标

改造完工情况

完成改造目标

40%

100%完成改造

40

改造时间

20个月

30%

20个月

30











效益指标

市场经营户满意度

100%

15%

95%

14.25

市场服务群众满意度

100%

15%

92%

13.8












合计

100%


98.05

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

已完成年初目标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    好       。

 

项目单位(盖章):

注:1.项目自评满分为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相应指标权重确定绩效指标得分,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自评总分高于95分(含)的自评结论为“好”,95-85分(含)为“较好”,85-60分(含)为“一般”,低于60分为“差”。

2.填写产出指标时,根据项目性质,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实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3.填写效益指标时,根据项目性质,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4.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计分。

5.对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需在“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栏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以财政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2.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6.14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公共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9.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快速检测的专业技术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事务支出:是预算单位是预算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发生的支出。

附件:市监局2019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