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奔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卫平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龙审公告〔2023〕6号
龙 游 县 审 计 局 办 公 室
(2023年6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龙游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龙游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龙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13日至9月1日,对付卫平同志担任龙游县奔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康集团)总经理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付卫平同志任职期间,较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市场化改革,紧扣城乡建设、居民服务和智慧产业三条产业链,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本次审计也发现,付卫平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还存在15个问题,均应承担领导责任。
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付卫平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1.龙游县士元黄茶小镇安置小区EPC工程建设逾期。
2.龙游县士元实验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逾期。
3.士元实验区土地交付率低,租金未结算。
(二)谋划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资产盘活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房屋存在空置情况。
2.部分工程项目推进较慢,竣工价款结算不及时。
(三)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
1.内控机制不够健全。
2.资产权属与资产收益相分离。
3.资产运营能力有待提高,经营收入未及时收取入账。
4.安置房收入未上缴财政。
5.账务处理不规范。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奔康集团未收取代建费。
2.奔康集团垫付代建项目资金。
3.未收到补充耕地折抵指标款。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提出了县奔康集团应进一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资产效益、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管等3条审计建议。
五、审计整改情况
本次发现的问题,县奔康集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对照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部分问题正在分阶段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