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37/2023-145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5-23
发布单位: 县规划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 2023- 05- 23 16: 50 浏览次数:

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游实践的奋进之年。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提升要素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51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龙游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聚焦“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目标,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保障、高效率利用、高效能治理”工作,科学研判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城乡统筹相应用地需求,科学合理安排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向好,为在高质量发展中建设区域明珠城市提供精准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高效能统筹。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按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产城融合的要求,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中心城区、中心镇、特色集镇和美丽乡村协调发展,引导人口、产业、用地集聚,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村宜居宜业宜游,加快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

       2.增存结合,高水平保护。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规划用途管制,高效配置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以增量撬动和激活存量,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闲置土地盘活力度,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业用地全域整治,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空间。持续提升存量土地供应占比,合理增加生态用地供应,发挥有限土地资源最大效益,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有效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精准配置,高质量保障。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用地需求,精准测算土地供给潜力规模和结构,按照 “供需平衡”“保民生、保重点”“要素跟着好项目走”等原则,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项目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4.节约集约,高效率利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稳步提升用地门槛,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积极探索工业用地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弹性出让等供地方式,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源要素高效优质项目和重大产业平台集中,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58.07公顷(折3871亩),其中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0.56公顷(折1808亩)左右,约占总量的46.72%;盘活供应存量土地22.55公顷(折339亩)左右,约占总量的8.74%;涉及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114.96公顷(折1724亩)左右,约占总量的44.54%。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安排商服用地74.10公顷(折1112亩),占供应总量的28.71%;工矿仓储用地84.76公顷(折1271亩),占供应总量的32.84%;住宅用地58.49公顷(折877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27.69公顷(折415亩)、其他住宅用地30.8公顷(折462亩),占供应总量的22.6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23公顷(折229亩),占供应总量的5.90%;交通运输用地25.49公顷(折382亩),占供应总量的9.88%。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一季度安排35.86公顷(折538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的13.89%;二季度安排51.63公顷(折775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的20.01%;三季度安排36.99公顷(折555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的14.33%;四季度安排133.58公顷(折2004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的51.76%。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安排167.74公顷(折2516亩),占供应总量的65%;其他镇安排90.32公顷(折1355亩),占供应总量的35%。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完善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持续提升产业用地供应占比,根据市场需求精准均衡供应房地产用地,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和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1.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各类民生改善项目的用地供应,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优化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优先安排城东唐尧区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港区桥头江作业区工程(二期)、开发区道路工程等交通项目用地供应,健全外联内畅的城市交通路,发挥交通设施对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杭衢铁路龙游北站站前配套项目、城南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G351龙游超限运输检测站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用地供应,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将民生愿景变成幸福实景。

       2.突出对竞争性强、成长性好、关联性高的产业链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具有“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鲜明特质的产业体系。加大对智能制造、碳基材料、轨道交通、特种纸、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用地保障力度,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积极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发展,打造龙游旅游新高地,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临港物流,加快完善特色鲜明的服务业体系,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3.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精准调整和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按照“房住不炒”“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原则以及“以人定房、以房定地”要求,结合市场需求和库存去化周期,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坚决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任务,针对市场需求精准供应商品住房用地,保持松弛有度的供应节奏,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衢龙一体、市县联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构建“一核两极、两江走廊、全域美丽”空间发展格局。

       1.校准中心城区目标定位,推动城市能级大跃升。以县城为中心,优化老城区、城东新区、龙北产业新区、湖镇片区之间的空间联系,聚焦城东建新城,优先保障城东区块建设;积极支持龙游经济开发区公共文体设施和生活、服务、商业、居住等城市功能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龙游瀫”片区高质量特色发展,引导滨水公共生活品质提升,推出亮点滨水项目,继续实施“优二兴三”战略,支持主城区商贸流通、旅游服务、娱乐休闲、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用地需求,着力完善城市业态,不断提升城市功能。

       2.整合提升各产业平台发展,打造生态型产业新城。着力保障园区水、电、路、供气、排污以及商贸、文化、医疗、教育等配套性基础设施、服务设施项目用地,强化园区生产、生活保障功能,着力打造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精品园区;积极支持“两江”、“一县一带”生态观光休闲旅游空间开发。

       3.支持美丽城镇创建,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围绕创建省级美丽城镇目标,支持中心镇功能集成和产业集聚,加强基础设施配套、绿化美化、公共设施建设,使中心镇成为推动新型城市化的重要纽带和载体;合理满足其它乡镇在美丽城镇创建中涉及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凸显各自的功能特色,深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增强其对周边区域的服务职能。

       4.全域建设宜居宜业乡村,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两江走廊”诗画风光带建设,逐步完善“两江化一龙”全域旅游格局,加大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省级未来乡村建设中水、电、路、通信以及生态整治等方面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推进城乡设施一体化,发展美丽经济,振兴乡村产业。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大力推进“空间换地”,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大“五未”土地处置力度,探索建立“以存量定增量”的挂钩制度,狠抓存量盘活,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用于创新型产业;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城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结合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强化招商选资,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强化节地、环境、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深化“亩产效益”的内涵和外延;抓好“高耗低效”企业整治,鼓励企业技改提升;推广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积极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推行工业企业投资项目从签约到竣工全链条集成改革,积极实施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等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开发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深化项目推进“六大机制”,强化全周期管理,实现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四)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

       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地,探索向政府投资项目及经营性用地领域试行标准地制度;对鼓励类、投入产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和差别化地价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工业用地年租制、“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本计划需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计划实施实行适度弹性管理。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行调整的,由各乡镇(街道)、产业平台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重新报省厅备案,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1.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保障计划执行效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发改、经信、招商、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力度,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列入计划项目的供地审批效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计划实施的主体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将建设用地供应作为辖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力度,及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证年度计划各项任务时足量完成。

       2.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改革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3.健全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和监督考核管理,提高计划的执行率。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加快备选项目土地供应前期工作,促使供地条件成熟,以进一步提高供应计划的执行程度。建立完善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县政府对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进展情况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一年一考核,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4.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优化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升级打造投资项目数字化监管平台,推广“拿地即开工”改革,加快“五未”项目销号,形成项目推进全链条闭环管理,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附件:1.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龙游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258.0672

74.1017

84.7600

58.4933

27.6933

0

27.6933

0

0

0

30.8000

15.2255

25.4867

0

0

 


附件2.龙游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58.4933

27.6933

0

27.6933

0

0

0

30.8000

注: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附件3.龙游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座落

宗地面积

用地类型

供地方式

计划供应时间

备注

1

龙2023计001号地块

龙洲街道

1.238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2

龙2023计002号地块

小南海镇

0.198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一季度


3

龙2023计003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0.994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一季度


4

龙2023计004号地块

小南海镇

0.3127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5

龙2023计005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0.094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6

龙2023计006号地块

东华街道

0.368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7

龙2023计007号地块

湖镇镇

0.354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8

龙2023计008号地块

东华街道

8.020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一季度


9

龙2023计009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7.4667

交通运输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10

龙2023计010号地块

龙洲街道

0.230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11

龙2023计011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2.248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12

龙2023计012号地块

港区

14.3333

工矿仓储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一季度


13

龙2023计013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1.2133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14

龙2023计014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2.000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15

龙2023计015号地块

小南海镇

3.2926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16

龙2023计016号地块

庙下乡

19.9333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17

龙2023计017号地块

湖镇镇

1.0000

工矿仓储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18

龙2023计018号地块

石佛乡

0.6667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19

龙2023计019号地块

湖镇镇

0.1334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20

龙2023计020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2.2667

商品住宅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21

龙2023计021号地块

湖镇镇曹垄村

4.800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22

龙2023计022号地块

溪口镇牛角湾村

4.9867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23

龙2023计023号地块

詹家镇

1.087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24

龙2023计024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0.40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二季度


25

龙2023计025号地块

小南海镇

9.8546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二季度


26

龙2023计026号地块

詹家镇

1.00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三季度


27

龙2023计027号地块

龙洲街道

0.800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28

龙2023计028号地块

石佛乡

1.200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29

龙2023计029号地块

庙下乡

3.1301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30

龙2023计030号地块

塔石镇

6.300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三季度


31

龙2023计031号地块

龙洲街道

8.5733

商品住宅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32

龙2023计032号地块

小南海镇

4.0000

商品住宅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33

龙2023计033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0.1333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34

龙2023计034号地块

城南开发区

6.260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35

龙2023计035号地块

塔石镇泽随村

0.124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36

龙2023计036号地块

东华街道宝塔路

0.797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三季度


37

龙2023计037号地块

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园区

2.7600

工矿仓储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38

龙2023计038号地块

东华街道龙翔路

0.08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招拍挂出让

三季度


39

龙2023计039号地块

东华街道龙翔路

0.03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三季度


40

龙2023计040号地块

横山镇

1.80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三季度


41

龙2023计041号地块

湖镇镇

6.6670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四季度


42

龙2023计042号地块

庙下乡

14.0000

其他住宅用地

划拨

四季度


43

龙2023计043号地块

龙洲街道

3.8733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四季度


44

龙2023计044号地块

小南海镇

2.6667

商服用地

招拍挂出让

四季度


45

龙2023计045号地块

东华街道

6.8533

商品住宅用地

招拍挂出让

四季度


46

龙2023计046号地块

东华街道

6.0000

商品住宅用地

招拍挂出让

四季度


47

龙2023计047号地块

塔石镇泽随村

0.056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招拍挂出让

四季度


48

龙2023计048号地块

东华街道

16.8000

其他住宅用地

划拨

四季度


49

龙2023计049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10.0000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四季度


50

龙2023计050号地块

经济开发区

66.6667

工矿仓储用地

招拍挂出让

四季度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