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注销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04-
14
10:
37
浏览次数:
编号:2023第6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认定以下不动产为应拆未拆,不应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将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依职权注销。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716792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高尚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模环乡湖塘殿村 | 浙(2019)龙游不动产权第0021783号 | 76㎡/7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注销 |
公告单位: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