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公告二 ——龙游县2023年春季随迁子女转学通告

发布时间: 2023- 04- 12 11: 37 浏览次数:

一、登记对象

拟转入龙游县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或本省外县,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六年级、九年级春季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日至6日。

三、报名办法

监护人带相关资料,根据居住证(或实际居住)地址直接到就近的学校报名登记。

四、提供资料

报名时,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原件,同时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一)必交资料

户口本

(二)选交资料

1.监护人在龙游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

2.监护人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3.监护人在龙游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

4.监护人在龙游县经营的营业执照

五、录取办法

学校本着“应招尽招、应转尽转”的原则,根据空余学位招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录取的先后顺序如下:

(一)第一批:监护人在我县有住宅类不动产;

(二)第二批:监护人在学区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及在学区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在学区内经商(以营业执照为准);

(三)第三批:监护人在学区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在学区内经商(以营业执照为准);

若报名人数低于招录人数,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录人数时,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招足为止。同一批次招录时,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录计划数,根据相应资料的时间,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若录取学区内学生后还有空余计划数,录取外学区学生,录取办法同上。

学校须在2023年2月6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经批准后办理注册、转学事宜。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