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38/2023-1439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3-22
发布单位: 县市监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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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2年第5期)

发布时间: 2023- 03- 22 10: 15 浏览次数:

2022年12月,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流通环节食品专项,覆盖了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调味品、糖果制品5个大类共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汇总表),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微生物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1)浙江哲奕广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汁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不合格项目说明

1.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中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制品》(GB 17399—2016)中规定,糖果制品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处罚情况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予以社会公布。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

不合格1批次公示.xlsx

合格78批次公示.xlsx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