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38/2023-1437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市监〔2023〕19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15 |
发布单位: | 县市监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38/2023-14373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市监〔2023〕19号
- 发文日期:
2023-03-15
- 发布单位:
县市监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龙市监〔2023〕19号
- 文件编号:
龙市监〔2023〕19号
关于公布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11:3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一)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情节复杂或严重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决定。 |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龙洲市监所、东华市监所、小南海市监所、湖镇市监所、溪口市监所、开发区分局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 | 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依规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 全年 |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