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12- 22 12: 13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审(或确认)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评审初级对象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聘单位除外)均要求参加评审。初级评审对象主要为以下两类人员:

1.2022年及以前招聘并转正(非编在职教师试用期满)的新教师,需要通过评审确定初级职称的人员。

2.2020年及以前招聘的大专毕业学历的新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且2021年及以前见习期满已经初定为三级教师职称,今年要求晋升二级教师需经评审的人员。

(二)确认初级对象

在招聘录用之前已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招聘入编后见习期满的对象,要求重新确认初级职称资格的人员。

申报评审(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年限要求一览表

学历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申报资格

中专

毕业后满一年

员级(三级教师)

大专

毕业后满一年

任三级教师职务

2年及以上

 

助理级(二级教师)

毕业后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及以上

本科或学士学位

 

毕业后满1

硕士学位或第二

学士学位毕业

注:申报专业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专业相符,如两者皆不相符,则应由教师进修学校提供本人申报学科相关业务考核材料用于审核其业务水平。

二、报送材料

(一)评审初级职称的人员

所有申报评审初级职称人员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完成申报,所在单位审核通过5个工作日后方可报送,正式的《评审表》需经县主管部门及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方可导出。县级审核组只要求提供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及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评审表》及《真实性保证书》。相关佐证材料由学校、学区审核其真实性后由申报对象上传至本人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即可,县级审核组不再要求提供。

(二)确认初级职称的人员

确认初级职称的人员要求线下报送,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填报表册

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附件1)(一式2份)

2.佐证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一式2份。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的原件提供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一式2份。

3)职称资格文件、聘任文件(无聘任经历的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发文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县外取得初级职称资格的,须提供“初定表或评审表”原件(可从个人档案中借阅审查)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审核确认。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考试合格证(提供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所需要的相应学时)。如有工龄更正的,《工龄更正表》复印件1份。

三、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合格作为申报和晋升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按照省厅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每5年一周期,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申报评审初级人员(含民营),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三级教师申报晋升二级教师人员应提供两年内不少于144学时,如系统不能提取,则需提供相应纸质材料。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文件要求,新录用的教师,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分的新任教师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分。

本科毕业满一年申报评审二级教师的人员需提供当年不少于18学时,专科毕业满一年申报评审三级教师的人员需提供当年不少于18学时,专业毕业满三年申报评审二级教师的人员需提供三年不少于54学时申报对象及时登录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jxjy.rsj.qz.gov.cn),完成学习后打印学时证明材料提交资格审查。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联系电话:75672367567182。如遇上级通知有调整的,按新通知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提取数据,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申报,请务必及时更新完善系统中教师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为确保材料真实性,学校、学区审核原则上要求申报对象提供纸质材料(公示版评审表及佐证材料),同时学校、学区应将审核后的材料留档备查,县级审核组适时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事求是申报

申报对象填写“评审表”(确认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如发现个人申报材料的“本人述职”和“工作小结”抄袭他人,网上下载以及材料不真实,取消评审或缓定专技资格。

(二)学校、学区“两级”审核

凡要求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佐证材料均要经过学校(单位)和学区“两级审核”。初审由“单位审核”。各学校(单位)要确定1位(或几位)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的同志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单位审核”要严格审核本单位申报评审和确认的各类表册及附件材料,保证资格审查无误,申报材料“齐全、真实、正确”。学校初审须对原件和复印件一一对应审核,已经审核的复印件,须有学校审核人在复印件右上角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复审由“学区审核”。以学区为单位成立“学区审查组”,对本学区内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学区审查组一般由23人组成,农村学校由中心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城区学校按中学(中职、直属单位)、小学(幼教)分别组织学区审查组,组长分别由相关学校校级领导担任。“学区审核”要确保资格复审无误,申报材料“正确、规范”。学区初审仍须对原件和复印件一一对应审核,已经审核的复印件,须有学区审核人在复印件右上角签名。

材料审核“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如存在“失察失职”和“不作为”现象,造成材料真实性和审核把关问题,要严肃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推荐上报前对申报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三)县级审核(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受理)

1)评审材料上交时间、地点

本次初级评审采用线上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评审表需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版。线上申报时间为9月11日—9月2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申报人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再通知补充材料。

2)资格审查花名册

 初级 资格审查花名册》以学校为单位将电子稿发送至局人事科陈敏。

3)初级评审费用

申报职称评审费用每人100元,具体收费方式另行通知

为方便及时交流工作信息,要求单位负责同志及评审(确认)初级对象加入钉钉工作群,其他未尽事项请咨询局人事科陈敏,联系电话:7110139

 

附件:1.《真实性保证书》

2. 《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

 

 

                      龙游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