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2-22 12:56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教育局
机构简称: 县教育局
机构职能:

名称:龙游县教育局

负责人姓名:吴秀军

电话:0570-7021417

单位地址:龙游县东华街道端礼路1号南门

邮政编码:324400

机构简介: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育工会)、计财科、基础教育科(招考办)、幼职成教科(行政审批科)、督导科、安监科等科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党群、社团和教育基金会工作。

四、负责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组织实施教育发展水平、质量和结构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五、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段及其以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管理本系统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审核全县中小学(含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加强民办教育学校的管理与指导,负责民办教育高中段以下学校的审批;指导和检查成人高等教育的业务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七、管理全县高中段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实施高中段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高中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普通与成人高校招生、中专招生工作;负责高中学考、选考工作。

八、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技术工作的规划与指导,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编写乡土教材和必要的补充教材,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九、负责全县的教师工作,拟定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长、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的劳动工资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教职工招考调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教育交流工作。

十、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筹措与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公办学校(单位)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食品卫生、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学校中的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十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龙游县东华街道端礼路1号南门
联系方式: 0570-7021417
机构负责人: 吴秀军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冬令时(8:30-12:00;14:00-17:30)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