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乡镇自然资源规划所

发布时间:2023-12-21 16:01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乡镇自然资源规划所
机构简称: 乡镇所
机构职能:

名称:县乡镇自然资源规划所

负责人: 吴超

办公电话: 0570-7881862


工作职责:(一)协助辖区内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二)协助辖区内做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的辅助工作;协助辖区内做好土地开发、复垦等土地整治计划,承担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三)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发证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工作;(四)指导辖区内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村集体公建项目规划许可批后监管和竣工核实工作。承担国有土地性质的公建项目规划许可批后监管和竣工核实工作。协助做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协助做好农用地专用、集体土地征收、建设项目供地、村镇建设项目的“一书二证”或“一书一证”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辖区内做好土地利用计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统一征地区片价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六)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七)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承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八)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承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辅助工作。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九)协助做好自然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排查报告重大不稳定因素,协助做好稳控工作。(十)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龙游县幸福路148号
联系方式: 0570-7881862
办公时间: 夏:8:30-12:00;14:30-18:00,冬:8:30-12:00;14:00-17:30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