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春季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接收随迁子女转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 12- 20 15: 57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教共体、督学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以教育促进和保障人口集聚的政策机制,赋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现将龙游县 2023 年春季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接收随迁子女转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

拟转入我县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注:六年级、九年级春季学期不接受转学)。

二、报名时间

2023 年 2 月 2 日至 6 日。

三、报名办法

监护人据实际居住地址直接到就近的学校报名登记。

四、提供资料

报名时,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原件,同时向学校提供以下材

料复印件:

(一)必交资料

户口本

(二)选交资料(选择其中一项提交即可)

1.监护人在龙游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

2.监护人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3.监护人在龙游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

4.监护人在龙游县经营的营业执照

五、录取办法

学校本着“应招尽招、应转尽转”的原则,根据空余学位招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录取的先后顺序如下:

(一)第一批:监护人在我县有住宅类不动产;

(二)第二批:监护人在学区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及在学区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在学区内经商(以营业执照为准);

(三)第三批:监护人在学区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在学区内经商(以营业执照为准);

若学校报名人数低于招录人数,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录人数时,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招足为止。同一批次招录时,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录计划数,根据相应资料的时间,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若学校录取学区内学生后还有空余计划数,可录取外学区学生,录取办法同上。

学校须在 2023 年 2 月 6 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经批准后办理注册、转学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转学条件

1.应入尽入。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转学,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做到全力招收,既不能有意保留学额,也不能故意抬高入学门槛。

2. 能接尽接。对于区域内入学压力较轻的学校,要适当放宽条件,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入学。招生不足的公办学校应降低转学门槛,做到能接尽接。

(二)简化转学手续

1.设立热线,专人对接。各学校应在校门口的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来电,做好转学的相关政策解

释。落实值班制度,对于来学校咨询或办理转学手续的家长,学校应确保传达室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并协助对接联系值班人员或招生负责人,实现随迁子女转学“跑零次”报名,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2. 及时登记,做好回复。对申请转学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学位情况,先予登记,并在正式开学前及时予以回复。如有空余学位,应一律予以接收。学额已满的学校,要适当引导家长向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

(三)健全关爱机制

学校要尽早谋划开学后的课后服务和学生午餐等后勤保障工作,有效缓解随迁人员子女家庭、“上下学接送难”的问题,积极协调教材调剂,确保随迁子女教材尽快到位。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最大程度满足家长对教育品质的需求。进一步做好我县随迁子女转学服务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人才落户龙游、服务龙游。

龙游县教育局

2023 年 2 月 8 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