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金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万米电缆桥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11- 08 09: 20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金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万米电缆桥架生产线扩建项目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龙云路5号东边厂房(浙江诺通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内)

浙江金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金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用位于龙游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龙云路5号浙江诺通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闲置厂房实施年产80万米电缆桥架生产线扩建项目。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机加工作业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及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其中喷塑粉尘采用设备自带滤筒回收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有机废气通过烘道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烘道引至与固化有机废气一并高空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吸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另外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车间通风,车间换气频次不低于6次/h。项目投产后实际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金属边角料(含金属屑)、一般废包装材料、焊尘、焊渣、回收的塑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及员工生活垃圾等,项目在综合车间东北角分别设1个15m2的一般固废仓库和1个5m2的危废仓库,其中废金属边角料(含金属屑)、一般废包装材料、焊尘、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回收的塑粉直接生产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均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有效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8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