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4/2023-1424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3-01-30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有效性:

中共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30 15:08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龙游县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2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2月24日,局党委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梳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研究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表。3月30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8方面26个具体问题,制定90项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2月24日、2月25日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研究会和部署会,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予以交办。3月13日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汇报会,反复强调要紧盯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主体,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周报告制度,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分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13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3人,新制定制度3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住建局党委举一反三,严格执行《龙游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龙住建发〔2019〕75号),出台《龙游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龙住建发〔2022〕2号),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必须经班子会议集体决策。4月15日,组织会计及下属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学习财务制度。

(二)2022年3月30日,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对未按规定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时任村镇中心副主任、美镇办综合组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对时任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二、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即查即改,对不文明行为被通报的当事人在2021年上半年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表中予以补扣分。  

(二)制定完善《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龙住建党字〔2022〕10号),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

(三)对住建系统党组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及结果公示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党员先锋指数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三、关于两新党组织依然存在空壳支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局属14个两新组织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要求正常运行的党支部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并做好记录;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党支部是空壳党支部的,进一步吸收在职党员,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企业经营状况较差,职工较少无党员且无新增职工计划的党支部提交撤销党支部申请。对以上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局党委进一步研究两新组织中空壳党支部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提交撤销党组织申请。

(二)强化两新组织书记的学习培训,对两新组织的规范化运行开展常态化督查,不断推动两新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切实做好两新组织发展新党员工作,2022年度两新组织现有预备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

(四)2022年3月30日,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4月11日,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及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谨。

(二)2022年3月30日,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根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相关规定,该签名栏设置不够严谨,时任人事科副科长表格设置不合理,负有责任,对人事科副科长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五、关于执行财务审签及财务支付等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明确费用支出原则不得由单位负责人或财务审批人刷公务卡并担任经手人,确有其事的,由同时参与工作的同志签字证明。4月15日,组织会计及下属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学习财务制度。

(二)制定出台《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龙住建发〔2022〕2号),明确财务审签程序,不规范不予支付。出台《龙游县住建局2022年度单位(科室)量化考核办法》(龙住建发〔2022〕43号),将财务审签不规范问题列入扣分项。

六、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3月1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2022年1月20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1月25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召开的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进行查漏补缺。定期召开党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已于2022年2月24日制定下发《龙游县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方案》(龙住建发〔2022〕15号)。根据方案,常态化推进住建领域扫黑除恶整治。

(三)2022年3月30日,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关于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整立改,督促各相关乡镇、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截至4月22日,17个项目36个终端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对近三年已完工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出台《龙游县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龙住建发[2022]68号),明确对已完工项目原则上要求3个月内开展竣工验收。对时任城建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二)制定2022年省市县民生实事项目月度节点计划,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截至目前,4个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6个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部推进顺利。对时任项目中心主任、城建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八、关于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先后出台《龙游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龙住建发[2021]31号)、《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履职管理的通知》(龙住建发[2021]38号)、《“大庆大干”迎建党100周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龙住建发[2021]32号),开展三轮“大庆大干”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明显好转。

(二)时任质安站副站长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负有责任,对2名质安站副站长分别进行提醒谈话、通报处理。


九、关于房地产中介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调查走访,截至4月22日,共排查出房地产中介215家,已全部纳入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行业监管全覆盖。督促未登记中介机构抓紧开展平台登记,已核实备案61家,剩余不符合备案条件的154家,自2022年1月1日起予以取消网签资格。

(二)对所涉中介机构开展调查,对涉嫌违规执业的中介移送县综合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开展为期3年的房地产中介线索摸排和乱象整治,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实现专项整治宣传全覆盖。充分发挥龙游县房地产市场及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对二手房交易、房地产经纪企业、从业人员备案、房源真实性等进行实时监管。开展房产中介专项联合执法,共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18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06份,已完成整改106份,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把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纳入日常,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经营、诚信服务。

(三)对时任房管中心房地产交易科科长进行通报处理,对时任房管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十、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31户欠交租金用户进行催缴,目前28户已及时补交租金,1户为60岁以上、低保且无子女的人员,符合免交租金政策,剩余2户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租金催缴,已于4月18日起诉至龙游县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

(二)开展自查自纠,对2021年度审查中发现的27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进行清退,其中已清退22户,2户提供补充资料后符合准入条件,剩余3户责令限期清退,到期后仍未清退,已于5月27日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清退。强化对公租房的动态巡查,提高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在保家庭的审核频率,由原先一年一审改为一季一审,根据审核结果开展相关清退和处置工作。

(三)对时任房管中心副主任进行通报处理,对时任房管中心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十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2021年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反馈问题,制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补充完成2021年度住建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各领导班子已分别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并已做好谈话记录,四季度报表已于2021年12月份报送县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对谈话等作明确要求。

(二)2022年4月11日,召开一季度党风廉政工作专题部署会。制定2022年局党委及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全年工作任务。

(三)各领导班子已分别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2021年廉政谈话并已做好谈话记录。完成制定2022年度住建局党委及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上报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作报告表。

(四)2022年3月30日,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二、关于违规转嫁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经核查,园林处支付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时任党委委员、市政园林管理处主任参与接待,符合要求。环卫所支付招商引资接待费,时任环卫所分管领导参与接待,无其他环卫所工作人员参加接待,情况属实。

(二)出台《龙游县住建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龙住建发〔2022〕25号)并严格执行,杜绝在下属单位列支与自身无业务关联的经费。

(三)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十三、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即查即改,于2022年1月18日对局本级22宗库存报废固定资产完成处置;于2022年3月28日对市政中心13宗库存报废固定资产完成处置。对住建系统固定资产开展一次全面清查,未发现其他已报废未及时处置情况。

(二)广告立杆账实不符问题,已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城投公司班子会议讨论后完成处置,处置收入19592元由城投公司汇款至龙游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三)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出台《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龙住建发〔2022〕24号),明确完成报废手续后原则上3个月内完成报废资产的残值处置。

(四)对时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政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十四、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由时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补签意见。认真执行合同协议事前汇审管理制度,4月15日,市政中心组织业务人员对合同协议事前汇审管理等制度进行学习培训。4月15日,市政中心、环卫所组织业务人员对合同协议事前汇审管理等制度进行学习培训。

(二)出台《龙游县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龙住建发[2022]68号),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

(三)时任市政中心副主任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负有责任,对市政中心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处理。时任环卫所副所长未严格履行项目监管程序,负有责任,对环卫所副所长进行批评教育处理。时任市政中心副主任、环卫所副所长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负有责任,对市政中心副主任、环卫所副所长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十五、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制定并下发《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龙住建党字〔2022〕19号),明确2022年度住建局党建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间。4月11日,召开党建专题部署会,研究部署2022年度党建工作,明确工作任务。

(二)即查即改,已对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公开栏公开内容进行更新。今年以来,每月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先锋指数等有关内容。

(三)2022年3月30日,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时任人事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十六、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住建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统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并实地参观了小南海团石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运行,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基层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情况。2022年3月30日,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即查即改,各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对机关党支部及7个下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和支委会召开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重点检查各支委会召开情况。组织各支部开展支部换届、补选,严肃支部会议参会纪律,杜绝非支委成员参加支委会议情况,机关党支部已于2020年11月完成支部换届,质安站党支部已于2022年2月完成支部换届。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运行,开展一季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支委会召开情况。

(三)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规范记录“三会一课”记录本,制定并下发《2022年度党课教育计划》(龙住建党字〔2022〕19号),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落实。

(四)对时任环卫所党支部书记、市政中心党支部书记、项目中心党支部副书记、质安站党支部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下一步,住建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后续整改。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把反馈问题一个一个改到底,把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抓到位。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定期梳理汇总,深化研究分析,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全部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落实的实效,注重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对落实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制度,坚定不移抓好执行。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更好地聚焦中心工作、突出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能。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坚持以整改转作风、抓落实,把巡察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项目建设、城乡风貌提升、未来社区创建、数字化改革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激发干事热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025915;电子邮箱lyjsgk@163.com

中共龙游县住建局党委

2023年1月30日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