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人 引以为戒!来看看身边的这些森林火灾案例~

发布时间: 2022- 09- 27 11: 49 浏览次数:

自入夏以来,龙游县持续高温干旱,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由于少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违规祭祀和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影响森林生态安全。

现公布一批市、县近年森林火灾警示案例,提醒全县广大群众:深刻吸取森林火灾教训,牢固树立常年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01

龙游县石佛乡西金源村森林火灾

2022年8月11日上午10时25分许,郑某某、陈某甲和陈某乙三人在龙游县石佛乡西金源村黄塘殿自然村马坪山散坟祭扫,烧纸钱、点香烛、燃放烟花,在离开时香及蜡烛未熄灭,引发森林火灾,经森林消防、消防、民兵等队伍全力扑救和省航空护林管理站直升机的增援下,火场内明火于当晚11时20分许被扑灭。该火灾直接影响火场内50万伏输电线安全运行,险些造成电网设备故障事件。

经鉴定机构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9.6公顷, 其中有林地过火面积6.07公顷, 非林地面积13.53公顷。林木损失价值8824元,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费用448662元。

2022年8月12日,郑某某等人因涉嫌失火罪被龙游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02

龙游县社阳乡连上村森林火灾案

2021年2月20日上午11时,吴某某在“上屋”的山上干活时用打火机点燃地里的茅草,不慎引起森林火灾,当日中午12时左右,在吴某某和村民的积极扑救下,山火被扑灭。

经鉴定,社阳乡连上村吴家自然村“上屋”森林火灾的过火有林地面积0.3公顷,失火林地森林类别为省级重点公益林地。

吴某某积极参与扑救山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符合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被处罚人作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03

开化县马金镇和平村森林火灾

2020年4月27日13时,开化县马金镇和平村张某某到本村“黄坞”山脚的田里做农活,期间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准备种菜,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当天晚上19时30分被扑灭。

经鉴定,该起火灾的过火面积25.0666公顷,其中受害有林地面积12.1333公顷,非林地面积12.9333公顷。

2020年5月20日,张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开化县公安采取取保候审。2020年7月29日,张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开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全补种树木;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办公室

龙游县应急管理局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2年9月

沉重的代价

惨痛的教训

这些活生生的案例

为我们敲响森林防火的警钟

留给我们深刻的警示

信息来源: 龙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