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 08- 31 09: 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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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4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5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5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四、名词解释 22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开展110接处警和公安信息工作。

3.强化打击犯罪职能,建立快速反应、善战高效、集中统一的侦查破案机制,主管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

4.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内河水域,组织、协调和查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巡防队的处突防暴和巡逻防控工作。

5.负责指导并依法管理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防范工作;负责全县金融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7.负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8.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开展网络技术侦查工作,主管全县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9.组织实施对来龙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羁押场所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开展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13.负责全县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1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合理,事故处理,县运车辆上牌、检验,县辖车辆驾驶员考证、审验,市辖车辆驾驶证的审验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职能,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依法从严治警,促进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知识化和现代化建设,保证公安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17.按规定权限,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工作;负责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全县公安审计工作。

18.协管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导;领导并指导森林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19.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2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21.监督、查处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占滥用林地、违法加工经营木(竹)材及产品和陆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案件;

22.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及其弹药的管理工作;

23.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森林消防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等工作;

24.承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游县公安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算。

纳入龙游县公安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龙游县公安局本级决算

2. 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算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9个派出所、刑事侦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巡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大队、审计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治安大队、食药环知大队、行政审批科。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0,110.5万元,支出总计30,110.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2260.21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600.8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6,23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3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296.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5.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66.96万元,占收入合计4.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64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3.42万元,占63.59%;项目支出10,428.82万元,占36.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233.89万元,支出总计26,233.89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2337.27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40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7%,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小南海派出所迁建工程、龙洲所业务用房改造、湖镇派出所补助金、省市际入城智慧卡口“电子围栏”项目(一期)等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3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5.26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3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01万元,占0.9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2,480.4万元,占93.9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2.2万元,占3.69%;卫生健康(类)支出347.05万元,占1.4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46.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93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2%,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增加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湖镇派出所补助金等项目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镇工作补贴138.8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4万元,支出决算为8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扩面工程专项经费46.7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51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等项目经费306.8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7.28万元,支出决算为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勤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6.13万元,支出决算为3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80.07万元,支出决算为578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省市际入城智慧卡口“电子围栏”项目(一期)、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湖镇派出所补助金、因公牺牲民警鄢航、王忠家属发放一次性救助金等项目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司法救助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9.78万元,支出决算为58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标准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9.89万元,支出决算为29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标准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3.79万元,支出决算为34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标准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8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2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56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2万元,下降45.30%。主要原因是:看守所(拘留所)迁建项目基本完工,减少了看守所(拘留所)迁建项目的资金安排;2021年度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798.85万元,占78.3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97.38万元,占21.6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5%,主要原因是配电房改造工程、2021信息化警务建设、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度未全部完成支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配电房改造工程、2021信息化警务建设、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度未全部完成支付。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小南海派出所迁建项目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1.33万元(其中追加15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84.23万元,完成预算的91.19%,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上下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9.22万元,占96.0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50.03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1万元,占3.91%,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44万元,增长29.73%,主要原因是公安现场发布会以及业务往来招待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96.53万元(其中追加15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6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5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46万元,支出218.69万元,完成预算的88.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治安巡逻、出差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的60.52%。国内公务接待212批次,累计1,74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对接、工作交流、招商引资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对接、工作交流、招商引资等212批次,累计1,74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60.9万元,支出决算为2,56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15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20年度减少2903.96万元,下降5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安排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7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24.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2.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3.6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2.9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3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3.6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游县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4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巡特警等用于路面巡逻的电瓶车、摩托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龙游县公安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29个,共涉及资金594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溪口所及溪口中队迁建、2021信息化警务建设、配电房改造工程、龙洲所业务用房改造、小南海派出所迁建工程、政法一体化办案、龙游公安智慧治堵平台建设项目、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建设项目等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96.2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龙游县公安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省补转移支付经费及“无诈县”治理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补转移支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8万元,执行数为5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公安机关打击办案职能发挥,保证执法办案质量,确保各类警情得到有效处置,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是行政处罚1523人,刑事强制措施1039人,行政受案3009起,刑事立案1572起,直接挽回社会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三是完成年度警用装备建设任务,有效提升公安装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相关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民警培训投入,持续增强民警素质能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能,提升办案效率,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无诈县”治理活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35万元,执行数为128.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受理479起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9人,破案733起,返还资金785万余元;二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上升率减缓。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发案数仍旧高;二是损失数仍旧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反诈宣传投入,抓实全民宣防、源头治理工作;二是提升预警劝阻和技术反制精准性、有效性;三是进一步打深打透,努力铲窝点、摧平台、打灰产、段链条。

龙游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省补办案(业务)经费、省补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类别转移支付类
主管部门龙游公安局实施单位龙游公安局
实施单位地址龙翔路465号邮编324400
项目负责人蓝亦静电话136****1821
项目资金合计(万元)598其中:财政资金(万元)598财政资金实际支出(万元)598
支出进度100.00%
年度总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体目标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达到中央及省级中央政法资金的考核要求。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指标类型指标名称指标值指标权重完成值指标得分
产出指标产出数量行政处罚≥1400、强制措施人员数量≥700,行政受案数≥2500、刑事立案数量≥150020%1.行政处罚人数1523人,刑事强制措施人数1039人。2.行政受案数3009,刑事立案数1572。20
产出质量100%(已完成的年度装备建设任务开支的装备经费423万元),完成特警轻装小队建设,以及重装小队公用装备配备。20%100%(已完成的年度装备建设任务开支的装备经费423万元,以及特警装备建设)20
产出时效当年度下达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除竞争性分配资金外)预算执行率≥91%20%100%执行2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打击社会违法犯罪,挽回社会经济损失≥500万元10%800万元10
社会效益提高重大刑事案件打击成效,维护社会稳定.10%有所提高10
可持续发展持续增强民警素质能力,不断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10%有所提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省政府“平安浙江”年度考核分数得分10%≥省政府“平安浙江”年度考核平均分值(公安系统)10

合计100%
100
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    好         。

                                项目单位(盖章):
注:1.项目自评满分为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相应指标权重确定绩效指标得分,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自评总分高于95分(含)的自评结论为“好”,95-85分(含)为“较好”,85-60分(含)为“一般”,低于60分为“差”。
    2.填写产出指标时,根据项目性质,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实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3.填写效益指标时,根据项目性质,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4.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计分。
    5.对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需在“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栏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龙游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无诈县”治理活动专项经费
项目类别专项公用类
主管部门龙游县公安局实施单位刑事侦查中心
实施单位地址龙翔路465号邮编324400
项目负责人王小忠电话136****6603
项目资金合计(万元)128.35其中:财政资金(万元)128.35财政资金实际支出(万元)128.35
支出进度100.00%
年度总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体目标100%完成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使用资金,规范财务核算,努力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率、案损率。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指标类型指标名称指标值指标权重完成值指标得分
产出指标产出数量受理案件300起以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0人以上20%受理479起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9人20
产出质量破案200起以上,返还资金300万元以上20%破案733起,返还资金785万余元20
产出实效有效控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上升率20%有所减缓18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社会面治安更加稳定20%有所提升19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提升20%有所提升18

合计100%
95
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受理479起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9人,破案733起,返还资金785万余元。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    好     。

                                项目单位(盖章):
注:1.项目自评满分为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相应指标权重确定绩效指标得分,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自评总分高于95分(含)的自评结论为“好”,95-85分(含)为“较好”,85-60分(含)为“一般”,低于60分为“差”。
    2.填写产出指标时,根据项目性质,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实效、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3.填写效益指标时,根据项目性质,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4.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完成量化比例计分;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工作完成程度定性分成: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计分。
    5.对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需在“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栏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安(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服务性项目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侦查、办理各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专项工作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公安机关民警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公安机关在职、退休干部医疗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公安机关职工医疗支出。

附件1:龙游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龙游县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DOC

附件3:龙游县公安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4:交警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DOC

附件5:交警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