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龙游县调整禁限行车辆类型和电子监控点位

发布时间: 2022- 07- 07 19: 29 浏览次数:

关于龙游县调整城区禁限行车辆类型和电子监控点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龙游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更好地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城区禁限行车辆类型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牵引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核载1.25吨(原禁限行为0.8吨)以上的轻型货车。


二、禁限行时段: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牵引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为全天候禁限行;1.25吨以上轻型货车的禁限行时段为7:00—19:00。


         三、电子监控点:

四、禁限行道路及绕行路线仍参照2015年8月31日龙游县公安局发布的《关于限制、禁止部分车辆在城区部分路段通行的通告》执行。

确属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及进行城市建设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相关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限行区域内行驶的相关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7月1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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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龙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