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02号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的函(龙民函〔2022〕23号)
毛文红代表:
您在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为打造“公园城市”提供坚强保障的议案》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龙游县城市社区现共有16个,分别是龙洲街道7个(清廉社区、方门街社区、红星社区、兴龙社区、阳光社区、翠光社区、城角坊社区)东华街道6个,其中2021年新设立3个社区,扩容1个社区改名为文成社区(东华街社区、灵江社区、文成社区、子鸣社区、伯珍社区、端礼社区)湖镇镇1个阳湖社区、溪口镇1个新溪社区、模环乡2021年新设立1个金星社区。近几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建设地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发展越来越快,服务居民意识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社区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强化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配备。对照“十四五”规划要求,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名社区工作者标准,截至目前,我县社区工作者141人,专职社区工作者97人,按照“2022年,浙江省现代社区建设工作要求“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专职社区工作者14名以及融合型大社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工18名”我县应当配备268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缺口171名。结合我县当前社区与社工情况,我局将扩总量、优存量,有序推进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初步计划是2022年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要达到264人,2023年达到304人,到2024年达到351人,从而配足配强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社区减负增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严格落实《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健全社区减负机制,严格执行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厘清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责边界,不得将自身承担的职责转嫁或者变相转嫁到社区。进一步完善“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工作机制,有明确社区工作职责的同时建立相应配套制度,在人、财、物上实现真正的减负。二是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财政保障标准,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保证社区运行经费2-3年动态调整一次。同时,民政部门将积极引导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
三、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标准,在社区基础建设上,结合未来社区、“邻礼汇”、“居民会客厅”等项目,通过改造或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同时综合整治闲置社区用房,对照小区建设管理要求,认真梳理原有的社区管理用房,整合起来真正用于小区管理和建设中,设置真正能用于社区日常管理、日常社区活动开展的场所。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尝试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
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社区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民政局
2022年6月8日
(经办人: 张秀 ,联系电话: 0570-70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