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2022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备案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 07- 11 09: 59 浏览次数:

填报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龙游县财政局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年限

自筹资金

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省级专项资金安排(万元)

备注

1


龙游县大气污染防治溯源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根据《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 “双控双减”实施方案》(浙大气办[2020]3号)需对县内重点区域开展走航检测,追溯大气污染物高排放源头企业,为污染摸清源头,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实现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促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2022


30

96.6

污防科

2


龙游县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服务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50 号):2022年全省77个有受污染耕地分布的县(市、区)完成溯源排查,基本建立污染源清单。委托第三方开展龙游县受污染耕地“源解析”相关工作。

2022


50

90

污防科

3


龙游县化工集中区地下水专项调查评估服务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50 号):实施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地下水污染管控(治理)。根据国家要求,2021年底前,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和台州市等6个市要完成10个国家级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专项调查评估。根据重点企业用地详查成果,完成30个省级沿江沿河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对查明地下水污染扩散而渗排地表水的,按照“一园一策、一抓到底”的思路,督促有关工业园区制订管控(治理)方案,督促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对已查明的地下水污染严重在产企业,督促落实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2023年底前,“十三五”期间已查明存在地下水污染扩散而渗排地表水的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在产企业,均应编制完成相应管控(治理)方案;2025年底前,上述重点工业园区和在产企业的管控(治理)工程(措施)均应实施,需委托第三方开展龙游县化工集中区地下水专项调查评估相关工作。

2022


45

50

污防科

4


仪器设备购置及省控点电子围栏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2022年度需购置采购便携式测油仪24万元,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25万元,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更换传感器4万元,配气仪9万元,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32万元,多功能取样枪4万,气体检测管、水质试纸、采样辅助设备等7万元。6个省控自动站(马戍口、半潭、洪畈水库水站及建设大楼、龙游二高、工业园区空气站)电子围栏建设,主要包括在线监控,动环系统,平台建设等。

2022



165

监测站

5


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电子围栏建设

县水务集团

通过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库区周边范围增设视频监控和红外喊话设备等,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

2019-2022

19.4


19.4

生态科

6


龙游县江河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价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参照《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在衢州市完成的江河流域生态健康评价调查基础上,积极开展龙游县县级水生态健康评价调查。

2022-2023


57

24

生态科

7


龙游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补充完善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增设116项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

2022-2023


81

139

监测站

合计








584


1

“无废城市”创建共375万元

龙游县“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购买技术服务拟定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创新点挖掘;对“无废细胞”创建予以资金奖励,以及“无废城市”创建宣传等服务,争取通过省级评定。

2022


10

375

污防科

合计








375


1

voc源头替代专项310万元

龙游县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深度治理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根据《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拟于2022-2023年开展龙游县VOCs深度治理,推动企业开展高效设施提升改造或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并对完成改造和替代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2022-2023


100

310

污防科

合计








310


现将2022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备案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情况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570-7021231
      联系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422办公室
      邮编:324400

信息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