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作出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
06-
0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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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许可文号 | 许可时间 |
关于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意见 | 衢环龙函〔2022〕1号 | 2022年6月6日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