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2-135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政征〔2022〕10号 | 公开日期: | 2022-04-17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2-1353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征〔2022〕10号
- 发文日期:
2022-04-18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政征〔2022〕10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为保障龙游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经龙游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面积
征收东华街道十里铺村集体土地,征收面积共计0.2724公顷。
二、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2022年5月18日前到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幸福路148号)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5月18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承包权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2.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勘测定界图
3.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
4.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表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7日
(联系人:童美根,联系电话:1356706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