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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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泰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正伟):
我局依法调查你公司在龙游县经济开发区机器人产业园厂房附属建设项目欠薪一案,并于2022年3月9日向你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需要调查你公司在龙游县经济开发区机器人产业园厂房附属建设项目欠薪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于你,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龙人社监字〔2022〕第14号),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5日内派员到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交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提供你公司的资质材料;
2.提供你公司在龙游县经济开发区机器人产业园厂房附属建设项目:2021年11月—2021年12月施工期间农民工的工资表、考勤表、工资发放凭证(重点对王珣、王俊、赵勇提供的工资清册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提交我局);
3.提供你公司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
请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我局签收该法律文书,逾期未到场签收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21号
联系人:叶土林 联系电话:0570-7019712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9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