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石佛乡石佛村旱改水项目2022的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 2022- 11- 09 14: 52 浏览次数:

发包编号:LYSG2022-263-219

1. 发包条件

龙游县石佛乡石佛村旱改水项目2022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 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项目位于石佛乡;

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省级验收;

⑶工程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项目红线面积2.6843公顷(40.26亩),垦造完成后第一年的土地种植管护工作由中选单位负责实施;

⑷ 预算审核造价:2585732元,下浮区间为:10%~20%(含10%、20%);

⑸计划工期:45日历天。

(6)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1】4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同时符合以下①、②、④或者①、③;

①企业注册地在龙游县范围内独立法人企业;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最新评定的《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2022年10月8日)一类(市政分类);

3.2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承包企业资质相应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4承包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承包。

4.本工程实行小额工程全流程不见面发包方式。

4.1凡有意承包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并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发包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承包单位关注并及时获取,发包人也不再要求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衢州地区所办理联CA和天谷CA在龙游县可直接使用,不需重复办理。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参与项目并下载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报名操作,承包人下载发包文件并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确认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的承包申请。

4.4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承包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查阅。

5.承包保证金:

5.1承包申请人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游县小额工程招承包诚信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并已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免交承包保证金。

5.2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企业请及时办理,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关于取消小额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下载附件“退还申请表和承诺书”,及时持《诚信投标承诺书》2份到交易科(309室)办理。

6.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分包会议时间: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

7.承包人通过龙游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承包意向文件为评标依据。摇号当日,所有承包人不必抵达发包会议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发包会议。承包人如来现场参加发包会议的,发包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本项目参照《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龙耕保【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0.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办法》。

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135****9191(招标人)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7071(发包代理机构)

发 包 人: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 县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