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民政局主要职能
机构全称: | 浙江省龙游县民政局 |
机构简称: | 县民政局 |
机构职能: |
名称:龙游县民政局主要职能 公开电话:0570-7020762 监督电话:0570-7058466 单位地址:浙江省龙游县文化西路21号 邮政编码:324400 内设科室:1.办公室;2.社会救助科;3.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挂儿童福利科牌子);4. 社会事务科(挂区划地名科牌子);5.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6.养老服务科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县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负责由县直接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七)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五)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龙游县文化西路21号 |
联系方式: | 0570-7020762 |
机构负责人: | 胡剑明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