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司法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22-10-08 10:42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司法局
机构简称: 龙游县司法局
机构职能:

龙游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上级立法草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县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政府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与协调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部门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职责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ー)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1.办公室;2.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科;3. 政治处;4.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5. 社区矫正管理局;6.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8.法治督察科;9.复议应诉科;10.政府法律事务科 


机构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兴龙北路179号
联系方式: 0570-7110269
机构负责人: 余浏娟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