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调整涉金华永康市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 2022- 01- 06 11: 00 浏览次数:

鉴于目前金华永康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经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暂对金华永康市来衢返衢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对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来金华永康市石柱镇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

2.对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来金华永康市除石柱镇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要求提供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阴性证明的立即引导至综合服务点开展核酸检测。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