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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1-17:22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体:[ ]

(编号:2021第3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570716792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华俊

宅基地使用权

罗家乡廖家村

8-9-139

124.5

农村宅基地

注销

2

张红敏、张红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罗家乡廖家村

73.90/73.90

农村宅基地/住宅

首次

4

张红敏、张红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罗家乡廖家村

29.86㎡/29.86㎡

农村宅基地/住宅

首次

 公告单位: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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