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7/2021-1327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29
发布单位: 县林业水利局 有效性: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林木采伐审批后公示(野猪坞等)

发布时间: 2021- 12- 29 14: 38 浏览次数:


龙林水采示字[2021]199号

依照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提出的林木采伐许可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准予其行政许可申请,并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将采伐许可证的内容公示如下:

采伐许可证编号:龙游县采字[2021]208号;

采伐单位(人):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采伐林木地点:石佛乡杜山坞村、夏家村、石佛村、三门源村、西金源村、上溪村、姚村村

小地名:野猪坞等

小班号:杜山坞村001(00012,00039);夏家村001(00100,00076);石佛村001(00083,00177);三门源村001(00078,00104,00190);西金源村001(00123,00093);上溪村001(00103,00167);姚村村001(00092,00115)

采伐类型:其他采伐(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采伐);

采伐方式:择伐;

采伐树种及蓄积:马尾松,蓄积590m³(材积354m³);

采伐期限: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采伐单位(人)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实施采伐的,请向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举报,举报电话:0570-7015351。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1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