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发布时间:
2021-
12-
28
14: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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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范围 | 补助标准 | 文件依据 | |
强制免疫 | 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 | 纳入“先打后补”范围,推行“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 |
强制扑杀 |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家畜布病、结核病等国家规定需要扑杀的畜禽病种 | 补贴平均测算标准为: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 浙财农〔2018〕43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 猪 | 补助对象为无害化处理企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头80元。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8〕43号) |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