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发布时间:2026-06-11 10:43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机构职能:

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协助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机构地址: 龙洲街道太平西路315号
联系方式: 0570-7883315
机构负责人: 杨菲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公开电话: 0570-7883315
作者: 网站信息员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