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龙游县交通运输局平稳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业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为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交通动能。现就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0年度,龙游县交通运输系统承办行政处罚案件555件,办结553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28件、简易程序案件25件,罚没款总额880.61万元;承办行政许可637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受理、准予许可63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主要工作情况
(一)平稳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组建龙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龙编〔2020〕7号)精神,于2020年1月组建龙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在县交通运输局挂牌;依法统一行使本县辖区范围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设9个内设机构,锁定执法人员编制90名。我局认真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人员转隶、财务资产处置、档案移交、保密管理等工作,确保整个改革平稳有序。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等信息做好事前公示,对528件行政处罚、631件行政许可信息落实全量“双公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下发《龙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法制审核人员的通知》(龙交〔2020〕52号),及时调整法制审核人员,落实对本年度承办的24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紧紧围绕“一个深化、四个提升”工作目标,分级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破除办证多、办证难问题,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应用,截止年末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收件率达96.5%,权力事项实现事项材料电子化95%、即办率97%、承诺时限压缩比99%、跑零次100%、掌上办100%、网上办100%、颗粒度细化100%;组织实施了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内河水上服务区、二级客运站、公交站点等5大方面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行动,全面完成“五化”提升任务。
(四)“常态化+专项治理”相结合,强化行业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行政执法人员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100%,监管事项入驻率100%,开展执法检查1609次、掌上执法率100%,“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跨部门监管率75%,事件处置率100%,落实行业常态化监管。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客运、交通工程质监“飓风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有效保障行业安全、规范、有序发展。
(五)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民法典、监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刑事法律及其诉讼制度、公务员法等为重点学习内容,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系统在编人员213人全员参加,合格率100%。组织开展年度执法轮训、集中观看庭审案例、《浙江省公路条例》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习等针对性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法规实施、防灾减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的提升。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质量评查和行政许可评议活动,通过评查、评议活动,及时发现问题不足,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审批服务。我局承办的(衢交工罚【2019】031)行政处罚案卷被省交通运输厅编入《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
三、存在的问题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成,配套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换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新科技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以传统的方式实施的行政检查效率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以省厅正式下文的《交通运输基层站所基础设施标准》、《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工作职责》为指引,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健全工作机制。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标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落实。
3、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落实行业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管,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5、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高新科技应用,深化“互联网+监管”、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平台等行政执法系统应用,健全完善跨部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