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14/2020-137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住建发〔2020〕31号 | 公开日期: | 2020-06-08 |
发布单位: |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14/2020-1375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住建发〔2020〕31号
- 发文日期:
2020-06-08
-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住建发〔2020〕31号
龙游县住建局关于做好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据气象部门消息,我县已经进入汛期,上周进入梅雨期,进入汛期后我县降雨增多,为加强汛期期间我县农房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安全度汛,有效防范农房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我县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应对汛期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灾害及事故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积极应对极端天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具体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有力、严防到位。
二、全面核实,消除隐患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汛期农村房屋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特别是此次对全县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排查情况鉴定为C、D级的以及农村老旧房屋、简易楼房等都要全面核查。安排专人排查,逐村逐户核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加强值守,措施到位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汛期应对相关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发生次生灾害,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处理到位。同时各乡镇(街道)应制定汛期安全预防预警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附件: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梅雨期防汛工作的通知.pdf
2.袁家军省长、冯飞常务副省长对梅雨防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pdf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
抄送:县防汛指挥部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