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3/2020-137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人社〔2019〕92号 公开日期: 2020-06-04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完善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审核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4 17: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现就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审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可聘岗位核准程序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设置、实际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情况核准各等级岗位可聘数。其中,内部等级晋升在岗位聘期考核完成后组织开展,原则上每3年一次,用人单位计算并填写《可聘表》,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审核汇总后报县人力社保局核准,用人单位根据核准可聘数制定竞聘方案、组织竞聘上岗。当年度需使用中高级岗位数的,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在开展评聘工作前一个月汇总上报各单位使用计划,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方能开展岗位竞聘。

二、下放材料审核权限

简化流程,下放权限,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体管理责任。涉及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期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等申报材料,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根据现行文件规定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对县外调入人员以及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先商请县人力社保局协助予以聘前确认。

三、工作要求

1、教育、卫健系统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程序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相关工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压实责任,牵头做好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2、县人力社保局要加强对教育、卫健系统具体业务办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对聘期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等材料审核情况,在事前、事中、事后随机进行抽查。对违规开展聘期考核、超岗位结构比例聘用、变相获取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进行查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重新聘任、暂停核准指标、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0日


作者: 便民服务管理员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