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0- 05- 29 10: 34 浏览次数:

一、龙游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标准。

2. 组织和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现代化。坚持整体政府理念,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优化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医疗保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医疗保障部门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10.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游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2233.54万元。

(二)关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32233.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11.99万元,占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21.55万元,占91.6%;  

(三)关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32233.5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170.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8.03万元,占1.2%;日常公用支出28.85万元,占0.1%;项目支出31806.66万元,占98.7%。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521.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521.5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58.05万元。

(五)关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21.5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20.0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行政运行支出增加、新增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目用于基金监管举报奖励、新增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目用于加强社会保险业务运行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5万元,占0.22%;卫生健康(类)支出29458.05万元,占99.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的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8.9万元,主要用于村主职干部合作医疗保费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31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29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事业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7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医疗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268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 城乡医疗救助(项)342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15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基金监管。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19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运行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3547.8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人员、劳模、企事业退休托管人员等人员的医疗补助、企事业退休健康体检经费以及医疗服务与保障提升经费。

(六)关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关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龙游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3万元,减少21.13%,原因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压三公经费支出。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3.3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兄弟市、县来龙进行政策调研以及招商引资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压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2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运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医疗保障局本级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84万元,增长44.18%,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医疗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医疗保障局所有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162.47万元。包括:医疗救助3426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680万、各类医疗财政补助2626.35万、医疗保障事务管理207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8万、行政运行216.32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费用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用于村主职干部合作医疗保费补助。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尚未整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用于局系统事业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缴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用于局系统公务员的医疗保障缴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财政用于医保基金监管的举报奖励金。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财政用于社会保险业务运行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视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财政用于企业离休人员、劳模、企事业退休托管人员等人员的医疗补助、企事业退休健康体检经费以及医疗服务与保障提升经费。

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龙游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