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龙游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县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负责由县直接管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管理监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民政行政执法队单位、福利院和局属殡仪馆单位预算。
二、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0759.11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20759.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2.56万元,占3.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24.71万元,占62.74%;政府性基金预算5120.46万元,占24.6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93.54万元,占8.64%;其他收入163.84万元,占0.79%;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占0.11%。
(三)关于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20759.1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万元、农林水支出121.05万元、其他支出1785.0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43.65万元,占5.51%;日常公用支出105.83万元,占0.51%;项目支出19509.62万元,占93.98%。
(四)关于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145.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7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120.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万元,农林水支出121.05万、其他支出1682.9万元。
(五)关于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24.7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432.92万元,主要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53.03万元,占98.68%;卫生健康(类)支出50.63万元,占0.39%;农林水(类)支出121.05万元,占0.9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0.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专项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础政权和社区治理(项)1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基础政权和社区治理专项业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项)153.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展其他民政管理专项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7.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576.54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18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437.73万元,主要用于龙游县绿色殡葬工程、一次性给予丧属奖励、树葬骨灰存放堂后期管护补助费用、殡葬改革测绘经费等殡葬专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300.3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1124.1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5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临时救助(项)502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支出(款)临时救助支出(项)442.0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人员节日补贴等临时或者一次性补助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支出(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138万元,主要用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245.0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3.02万元,主要用于除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4.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67.05万元,主要用于经省核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5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的支出。
(六)关于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9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120.4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342.35万元,主要是乡村公益性墓地支出、敬老院建设及提升改造、乡镇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等福彩公益金的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7.56万元,占64.98%;城乡社区(类)支出110万元,占2.15%;其他支出(类)支出1682.9万元,占32.87%。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364.56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963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1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185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497.9万元,主要用于福彩暖万家公益活动、孤儿助学工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补助、乡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敬老院建设及提升改造等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关于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55万元,比2019年减少9.81万元,下降37.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县统一压减以及本单位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民政事业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35万元,比上年数下降36.72%。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县统一压减以及本单位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比去年减少38%,主要用于民政工作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县统一压减以及本单位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民政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民政行政执法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8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53万元,下降12.6%,主要是全县统一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及本单位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殡仪接尸)7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民政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10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24.7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维持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项):指行政单位开展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专项业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行政单位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项业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行政单位开展其他民政管理专项业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乡村公益性墓地、全县公墓现状测绘调查等殡葬专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临时救助(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支出(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贫困人员节日补贴等临时或者一次性补助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支出(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除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经省核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指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移民补助:指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支出。
36.社会保障和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补助支出。
38.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3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主要用于福彩暖万家公益活动、孤儿助学工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补助、乡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敬老院建设及提升改造等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