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管理。
4.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
5.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9.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0.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11.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2.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1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决算。
二、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912.5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2.55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补发工资、考核奖、年休假、13月工资及公积金调整等比去年增加了200余万元,省食药局拨入检验资源整合项目350万元,2017年度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在2018年支付112万元,新增快速检测车一辆费用88.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89.2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46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12%;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20.7万元,占收入合计3.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3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67万元,占64.3%;项目支出2,295.98万元,占3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73.7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2.01万元,增长43.4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补发工资、考核奖、年休假、13月工资及公积金调整等比去年增加了200余万元,省食药局拨入检验资源整合项目350万元,去年结转今年支付1049万元,2017年度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在2018年支付112万元,新增快速检测车一辆费用8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0.43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补发工资、考核奖、年休假、13月工资及公积金调整等比去年增加了200余万元,省食药局拨入检验资源整合项目350万元,去年结转今年支付1049万元,2017年度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在2018年支付112万元,新增快速检测车一辆费用88.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15.39万元,占78.0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9万元,占5.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3.21万元,占16.2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35万元,支出决算为6,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主要原因是追加考核奖13月工资83万元,人员调整追加工资6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51.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35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经费补助44.29万元,人员工资调整16.2万元,追加考核奖13月工资年休假266.65万元,人员调整追加工资67.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商品质量检测经费节余0.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0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转至2019年使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6.8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转至2019年使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8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9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检验资源经费结转至2018年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7.3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4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2.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转是人员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5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1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入检验资源整合经费35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0.2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用,劳务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四个项目在年底改造完成后需验收并提交审价报告,该项目资金结转至2019年使用。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9.5万元,支出决算为86.88万元,完成预算的41.4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购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一辆,专业技术用车3辆,2018年度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购置,支付58万元,车载设备配27.7万元,用于3辆专业技术用车因省局统一采购的较晚,剩余70.3万元结转至2019年支付,公务用车运行费节约16万元,公务接待节余约7万元。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因为2018年、2017年均未有因公出国公务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占89.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56.66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购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占10.1%,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来人增加45人次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辆专业技术用车资金结转至2019年支付。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8.0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巡查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5%。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调研、指导、督查或业务交流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减少,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依公函接待,按接待标准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累计1,14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7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调研、指导、督查或业务交流活动等支出。接待1,148人次,18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5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27.6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项目及食品安全检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龙游县溪口农贸市场完成了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任务,被省政府认定为省放心农贸市场;二是龙游县詹家农贸市场按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标准完成了改建,市场按期开业,并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三是龙游县塔石菜市场完成了市场建设,并已按期营业。四是龙游县飞云路农贸市场因市场建设规划改变,市场确定要迁建到其他位置,为减少无谓的资金投入,市场减少了改造项目,较大幅度地减少了投入资金,市场改造资金虽然减降,但改造后的市场环境提升幅度较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农贸市场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常会出现改造资金或项目增减的现象。市场提升改造或建设项目,市场监管部门缺乏实施的主动权,因建设资金均为市场举办方出资,政府只是依据市场举办方投入建设资金的额度给予一定的补助,市场改造资金额度和项目增减,市场监管部门难以控制。二是老旧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很难把控准确。农贸市场改造涉及的体量大,在农贸市场改造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无法现场全程监管市场的每一个改造部位的真实情况。三是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的投入很难把准。对此,项目主管单位有压力。下一步改进措施:国资或集体主办的市场,在提升改造过程中考虑经济效益较多,变化较大,建议国资市场的经济效益不列入政府的绩效考核。
食品安全检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0万元,执行数为3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计划全县开展食品定量检测样品批次达2675批次,餐饮具400份,生猪尿样宰前检测按不少于10%比例抽检,养殖环节尿样检测按不少于5%比例抽检(每车不少于2头);二是全面完成省级分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任务,进一步完善由生产企业自检、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成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三道防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抽检的针对性有所欠缺。从近年来的抽检情况来看,我县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的检测合格率偏高,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我县食品安全进入整体向好的阶段,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我们抽检的靶向性不高,忽视了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抽检针对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抽检的方式方法,提高食品抽检经费的使用效能,增加问题的发现率,逐渐将监管方向转移到发现问题上。二是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检。特别要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内的肉、禽、蛋、蔬菜,城区水果店内的水果以及餐饮环节的酒类、饮料、油条、酱腌菜等重点产品的全面抽检。三是强化对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人员的培训。城区农贸市场已全部建成快速检测体系,为确保定性检测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对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保障老百姓菜篮子的安全,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四是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对抽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开展处置,严肃查处,切实有效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7.2万元,增长174.23%,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补助44.29万元,人员工资调整16.2万元,追加考核奖13月工资年休假266.65万元,人员调整追加工资67.4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快速检测的专业技术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事务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商标注册和评审,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业务发生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事务支出:是预算单位是预算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