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19-927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政发〔2019〕64号 | 公开日期: | 2019-07-26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19-9273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发〔2019〕64号
- 发文日期:
2019-07-26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LYD00—2019—0003
- 文件编号:
龙政发〔2019〕64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游县新确定119处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6 17:19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乡开发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协调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部、省市有关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相关文件及部署,经研究,新确定大公村刘春连民居等119处建筑为历史建筑,予以公布。
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照名录,加强历史建筑保护,规范历史建筑管理,促进我县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
附件:龙游县新确定119处历史建筑名录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