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19-927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政办发〔2019〕56号 | 公开日期: | 2019-07-24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19-9273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办发〔2019〕56号
- 发文日期:
2019-07-24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LYD01—2019—0004
- 文件编号:
龙政办发〔2019〕56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古树名木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4 15:38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我县于2017年开展了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对现有古树名木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和编号,普查成果已通过省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验收。原古树名木档案内容和编号因部分自然死亡、重点项目占用等原因已发生变化,与新一轮普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为做好下一步目录公布工作,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废止《转发县林业局<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1994〕83号)、《关于公布我县第二批古树名木的通知》(龙政办发〔1997〕202号)、《关于公布我县第三批古树名木的通知》(龙政办发〔2001〕68号)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林业局<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意见>的通知》
2.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县第二批古树名木的通知》
3.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县第三批古树名木的通知》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县府办